不打官司的律师-非诉业务初体验
中国 | Publikation | August 2023
Hello,大家好!我是Jacky,今年法学本科三年级在读,现在是SPL银行与融资团队的实习生。
入职前,我已经在官网做好了DD,团队的业务包括协助境内外的借款人和金融机构达成中国相关的各类融资交易,包括收购融资、双边和银团贷款等。我以前没有做过非诉讼类的业务,也是第一次接触银行与融资这个领域,还是非常期待和紧张的。
Y是我的带教律师,是在这个领域工作两年多的律师,经常给我布置实习作业。
两个多月的实习过程中,我有很多疑惑,也有了很多收获。
1. 不知所云的“职场黑话”
不仅互联网大厂存在所谓“互联网黑话”,在律所不同的业务领域同样具备一套有体系的“职场黑话”。这些“职场黑话”对于久经场职的老油条来说自是驾轻就熟,但对于初入职场的本菜鸟律师而言:
Oliver Zhou: Jacky 麻烦你proof一下LO
Jacky: LO是什么?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就是你就在我身边,而我却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Jacky:为什么我们不能好好说话,这样沟通大家真的都能理解吗?
Y:不仅看得懂,大家还会觉得你是“一路人”。其实,大多数“黑话”并不是我们律师红口白牙随意编造的,而是经过多年的实践,在我们这个业务领域中约定俗成的用法,不管是合作的各方律师还是客户,都会习惯性的使用。虽然在外行看来,“黑话”很装X,但是我们在和同行,尤其是和专业的客户交流业务时,大家都能够get到彼此的意思,沟通既高效,又能够体现出你对于行业、同类交易的熟悉程度,让跟你沟通的各方都觉得你是“懂行的”,所以要尽快了解起来。
Jacky:那有没有银行与融资领域的“词语对照表”可以给我学习,或者有没有什么捷径?我也想尽快熟悉起来加入你们的战斗!
Y:没有什么捷径,我们都是在参与项目的过程中逐渐学习和积累的。你可以多多留意我们平时抄送你的项目邮件、融资文件,甚至是平时交给你去盖章的法律意见书等等,还可以多多加入团队平时的线上或者线下讨论来学习。如果时间充裕的话,你可以先尝试在相关文件里快速搜索一下你有疑惑的词语、表述是不是已经有相关的定义和解释了,或者用“百度”、“谷歌”搜索一下。用“PBOC”举个栗子,百度一下你就会知道这个缩写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再比如,我们经常说的“SAFE”,百度会直接翻译为“安全”,但是大多数文件里面会有定义,是指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国家外汇管理局);还有一些用法是无法很快搜索到答案的。一旦你有疑惑,一定要及时和我们沟通,这样在之后的工作中就不会跑错方向啦。
2. 永远忙线的电话咨询
Jacky:我想请教一下,为什么大家通常都会要求我匿名进行电话咨询?
Y:除非我们已经得到了客户明确指示可以实名咨询以外,通常都需要匿名进行电话咨询。一般情况下,直到客户与政府机关正式沟通前,都会希望我们对他的身份和项目信息保密,避免引来商业信息泄露、引发政府机关的额外关注等不必要的麻烦。但是我们在咨询时,即便没有透露真实的身份信息,也仍然需要确保我们向政府机关咨询的问题描述和客户实际面临的真实情况一致,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咨询结果准确。
Jacky:我检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认为法规和操作指引中的规定还是比较明确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还需要再去电话咨询吗?
Y:需要的。我们做电话咨询的主要目的是与相关的政府机关确认,在实务操作中,他们是如何执行法律的,很多法律法规层面看似可行的事情,在实践中可能遇到很多困难,甚至有可能无法操作。比如说,我们在融资交易中经常会遇到外汇管制的相关问题,各地外管就某些问题在实践中的操作和尺度就有所不同,所以在研究好相关的法律法规后,我们还是需要进行具体的电话咨询。
Jacky:那我可不可以不进行法律检索,直接打咨询电话?这样似乎更加节省时间。
Y:不妥。绝大多数情况下,在使用其他方法搜集信息或寻找依据前,我们都需要先进行法律法规的检索,而且,也只有在进行了充分的法律检索后,才能更加明确实践中的问题所在,更有针对性的进行咨询。
另外,过分依赖电话咨询或者将咨询结果作为我们法律意见的最主要依据,也是非常危险的。虽然电话咨询和现场访谈往往可以非常迅速、直接地得到政府官员对于一个问题的答复,但这也仅仅应当作为我们理解法律的一种参考,作为律师,首要的还是了解和尊重法律。
当然,还有个更直接的原因:中国政府机关的电话很难打通。我们在实习阶段都深有体会,有的科室电话常年占线,偶然拨进去一个,简直是“人品爆发”;有的部门电话常年无人应答,偶然有人接听,就是中大奖;有的科室需要兜兜转转,才能从总机转到负责的科室;有的科室平日工作繁忙,很难打进,还有的工作人员比较高冷,准备不充分时很可能就被一句“自己看法条”或者“先交材料再说”打发了;难得遇到愿意提前审阅或者耐心解答问题的工作人员,真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你想想看,在这样的情形下,难道不要为了电话咨询多做一些准备吗?万一打通了电话,遇上一个肯回答问题的,而你却对法条不太熟悉,如果对方的答案和法条完全不沾边你都不知道,怎么当场进一步追问,或判断对方的答复是不是靠谱?等你回头查好法条再想去核实的时候,又要费老大劲打电话了。跑一次政府机关进行现场咨询可能成本更高,同样道理,之前亦应当在法律法规方面做好充分准备。
3. 得体的邮件回复
律所很多的工作成果都是以邮件的形式予以呈现,因此一封得体的邮件则是工作产出的最佳证明,对于初入职场的菜鸟律师来说,更加需要注意和学习。
Jacky:我发现各位律师在平时起草文件时都非常注重文本的格式,在起草邮件回复时,我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Y:仅从形式上来说,首先,注意收件人和抄送人是否正确,比如对方的称呼不能写错,需要注意不要抄错人或者多/少抄送人;其次,邮件的主题也很重要,如果邮件内容中讨论的主题已经变化,就需要相应的修改邮件主题或者另起一封邮件,这样也便于后续自己归档和检索;还有,我们需要注意检查邮件的附件是否添加,添加的版本是否正确,附件能否顺利打开等等;最后,邮件书写的形式,比如字体等等和律所的律师们保持统一就可以了。
Jacky:我经常阅读你们的邮件回复,我发现我做的很多检索,并没有完全体现在你们的邮件回复中,是不是我做的有些检索就白做了?
Y:当然不是。给客户的邮件回复和我们的内部讨论不同,在我们内部讨论时,需要了解到相关问题各方面的知识,包括法规,案例,文章分析,咨询结果等等,所以需要在法律检索时尽可能的深入,我们思考和论证的过程、自己的解读、疑惑等等都可以记录在内部的检索报告中,供大家参考,详实的法律检索是帮助我们回复客户问题的重要基础。
但是,当我们给客户回复邮件时,通常是直接解答客户的疑惑,将我们已经论证好的结论放在开头,便于对方阅读,就像我们平时看新闻一样,如果新闻的开头就冗长无趣,没有重点,你是不是就不想继续读下去了呢?接下来,我们还会简要写明我们的论证过程,以便对方对问题有更充分的理解。至于细节的法律依据、案例支持等等,客户不需要了解到如此详细的程度,特别是一些职级很高的客户,更加没有时间看我们长篇大论,所以我们在解答问题时,需要更加注意有重点和层次。
结尾
作为一位初入职场的“菜鸟律师”,虽然工作内容并不复杂,但也逐渐体会到无论是法律问题,还是工作流程和习惯,其实都充满着大大小小的学问,通过和团队律师日常间的答疑解惑,对很多工作细节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与各位分享、共勉!